学校各实验中心(实验室):
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报送2023—2024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京教函[2024]404号)要求,学校继续进行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通知要求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调查制度》报送相关报表及数据,其中各实验中心(实验室)需填报2023-2024学年的实验室基表四、基表五、基表六、基表七等4个基表中的相关数据(见附件1)。
网络信息中心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