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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域名管理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域名管理办法

(本办法经2013年第3次校长办公会通过,于2013325日起施行)

一、为了规范我校的域名管理,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当权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宣传工作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的域名为cueb.edu.cn,该域名为一级域名。二级域名是指cueb.edu.cn下的域名(如cwc.cueb.edu.cn);

三、我校的一级域名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向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备案;二级域名由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审批,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备案并进行技术管理;

四、校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注册申请和使用上述一级域名以及以cueb为名称的域名;

五、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申请使用二级域名:

1)学校机关处、部、室、中心及各党派、人民团体的校级机构;

2)学校直属各学院、系;

3)学校所属的研究机构或组织;

4)学校团委同意成立的学生社团;

5)学校所属馆、社等;

六、申请二级域名,申请单位应下载并填写《校园网域名申请表》,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审批,最后送交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七、教育技术中心在域名申请通过审核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所申请域名的注册及设置工作;

八、域名一般应反映所属的部门特征、服务类型、主机的主要功能,并且符合国家有关的规定。域名采用英文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九、域名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若所申请的域名已被占用,则申请者应变更所申请的域名。任何单位或组织不得注册与本单位无关的域名;

十、为确保申请域名的信息安全,申请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本部门信息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申请域名下的应用系统与网站信息安全负责,并落实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一、如果域名使用用途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填写《校园网域名申请表》,说明有关变化的情况,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提交党政办公室、保卫处审批,最后报教育技术中心备案并录入系统;校内二级域名实行定期报备制度,域名超过两年未使用,将自动注销;

十二、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或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