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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化标准方案 —— 基础编码方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化标准方案

—— 基础编码方案

 

(经2013321日第3次校长办公会修订)

一、部门编码

部门编码采用四段编码的方式,第一段为部门类别编码,长度为1位数字符号;第二段为学校一级单位编码,长度为2位数字符号;第三段为二级单位编码,长度为2位数字符号;第四段为三级单位编码,长度为1位数字符号。

以上四段编码中,前两段的编码由教育技术中心提出方案,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党政办公室发布执行。后两段编码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定义。

编码格式:ASSLLX

—— 单位类别码(1 党政,2 教学,3 教辅,4 其他)

SS —— 一级单位编码(院、系、处、部、中心等处级单位)

LL —— 二级单位编码(系、所等)

—— 三级单位编码(教研室等)

例如: 经济学院编码为:203

经济学院中的经济学系:20301

经济学院中的国际经贸系:20302

经济学院中的国际经贸系中的外贸教研室(举例):203021

二、教职工编码

教职工是指学校事业编制内的教师员工。所有教职工的编码由人事处在办理入校手续后确定,并且终身使用。教职工发生岗位、部门调动、退休等,教职工编码均不发生变化。

教职工编码格式 XXXX

XXXX —— 为流水编号,四位均为数字符号。

三、临时聘用人员编码

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学校正式编制外的教师员工。

临时聘用人员编码格式 SSSLXXX

SSS —— 为临时聘用人员所属部门编码

L   —— 表示分类,0为临时工,1为海外特聘教师

XXX —— 表示流水编号

临时聘用人员的七位编码均为数字符号。

四、学生编码

我校各类学生编号规则如下:

学生学号由11位组成,学生学号编码格式:LYYYYSSXXXX

L —— 表示学生类别码

0 不用

1 博士研究生

2 硕士研究生

3 本科生

4 专科生

5 夜大学生

6 函授教育学生

7 留学生

8 特殊类别学生

9 预留

YYYY —— 为学生入学年度

SS   —— 表示学生所属院、系,为一级单位编码

XXXX —— 为流水号

学生学号的11位编码均为数字符号。

留学生编码暂行规定:为了与国际学院的学号编码规则衔接,留学生编码为7 YYYYMNLLLL。其中,YYYY4位的年份;M为入学年份,如9表示9月份入学;N表示收费类型,1为公费,2为自费;LLLL4位流水号。

特殊类别学生说明:对于无法归属在类别17的学生(如新疆班、交换生、借读生、港澳台学生等)作为特殊类别学生处理,并且要求使用8YYYYSSMMXX的编码格式。YYYYSS的使用方法和普通类别学生编码中的要求一致。MM为具体的学生类别,如下表所示。XX为流水号。

MM编码

学生类别

10

港澳台博士研究生

11

博士后(在职)

21

研究生春季班

22

研究生外招班

23

研究生借读生

30

本科交换生

31

本科借读学生

32

本科生新疆班

71

留学生博士生(暂用)

72

留学生硕士生(暂用)

73

留学生本科生(暂用)

五、各类编码的负责单位

全校院、系、处、部、中心等一级单位的编码由教育技术中心根据学校信息化工作的整体规划进行编制,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党政办公室发布执行。对于目前各应用系统中与标准不一致的部门编码需要进行修改。

全校教职工的编码由人事处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对于目前各应用系统中与标准不一致的教职工编码,需要按标准进行调整。

全校研究生的学号由研究生部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

全校本、专科学生的学号由教务处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

全校留学生的学号由国际学院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

全校夜大学生、函授教育学生的学号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

全校MBA学生的学号由研究生部负责编制与发布,其他单位只能引用。

 


附件(部门编码):

部门编码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党政部门

101

党政办公室

102

党委组织部、统战部

103

党委宣传部

104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105

学生工作部(处)

106

保卫处(部)

107

离退休工作处

108

发展规划处

109

教务处

110

科研处

111

研究生部

112

人事处

113

财务处

114

审计处

115

资产管理处

116

基建处

117

后勤管理处

118

工会

119

团委

120

对外联络合作处

121

国际合作交流处

教学部门

201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

工商管理学院

203

经济学院

204

会计学院

205

劳动经济学院

206

文化与传播学院

207

信息学院

208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9

财政税务学院

210

法学院

211

金融学院

212

统计学

213

外语系

214

华侨学院

215

体育部

216

国际学院

217

继续教育学院

218

专业硕士教育中心

2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220

国际经济管理学院

教学辅助部门

301

教育技术中心

302

图书馆

303

杂志总社

304

出版社

305

校医院

306

档案馆(校史馆)

307

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

其他部门

401

工厂

 

注:部门编码是为了便于在不同信息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而建立的,与部门排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