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

首经贸 [2024]67

 

 

为加强校园网管理,提高校园网运行质量,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首经贸政发〔2007〕49号),校园网自2008年6月1日起实行收费。具体收费办法如下:

第一条 缴费账户

凡在校内使用校园网上网的教职工、学生及有关人员,须拥有上网账号,并按本办法缴纳上网费用。

新生入学后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及国际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统一办理上网账号。新入职的教职工凭《入校通知单》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上网账号。

临时人员凭与人事处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人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上网账号申请表,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上网账号。

其他人员需要上网账号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的申请报告,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上网账号。账号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二条 计费方法

使用校园网访问校内资源(如学校主页、校内FTP系统、校内图书查询及校内其他管理系统等)不收取费用。

访问校外资源按所产生的下行流量(即从校外流入的数据量,国际下行流量+国内下行流量,单位:兆字节)收费,每千兆(字节)0.5元(2021年4月1日起)。流量由计费系统自动记录。

第三条 缴费方式

用户可以通过购买校园网充值卡或者通过“一卡通自助服务系统”自助转账为上网账号充值缴费。部门统一购买校园网充值卡可由财务处转账。

如果用户上网账户的余额不足,计费系统将自动锁定该账户,即用户不能使用该账号访问校外资源。

第四条 售卡时间、地点

售卡时间:每星期二、星期四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00

售卡地点:博远楼314(校本部)联系电话:83951352

          图书馆楼606(红庙校区)联系电话:65976478

第五条 账户充值及余额查询方法

用户可以登录校园网计费网页http://jf.cueb.edu.cn的“自助服务”为账号充值,并可修改密码、查询上网流量和账户余额。具体操作步骤在网络信息中心网站有详细介绍。

第六条 充值卡管理

校园网充值卡不记名、不挂失。充值卡售出不退换,购买时请检查密码密封处是否完好。

第七条 账户余额退款

用户在校期间不能办理账户余额退款。用户离校时,可持相关证明资料办理余额退款;学生毕业时,统一办理余额退款。

第八条 本办法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校园网收费办法》(首经贸政发〔2018〕61号)同时废止。